育成雞限制飼喂前普遍進行調群,通過稱重根據體重大小分成大、中、小三群,分別飼養在不同雞群中,淘汰發育不良雞和病弱雞。如果雞群均勻度較高,不必全群逐只稱重,只做個別調整即可。
(1)定時稱重:一般在3周末或4周初開始稱重,以后每周稱重一次,每周稱重的時間固定在每周的同一天的同一時間,要求空腹稱重,最好在禁食日下午進行。
(2)抽檢:每群雞數母雞應為其總數的5%-10%,一般雞群越大抽檢百分率越小,雞群越小則抽檢百分率越高。通常情況下不應少于100羽。公雞抽檢率可適當增加20%-30%,稱重的雞數不應少于30羽。
(3)稱重的雞要求具有代表性,籠養雞可每籠隨機抽樣,平養雞可先將欄內的雞慢慢驅趕,使其分布均勻,然后用折疊網欄隨機將雞圍起來,所圍雞數應盡量接近抽檢雞數,逐只稱重,計算平均體重和均勻度。
(4)根據計算結果,確定不同的飼喂量或同時調整飼料結構及養分等。當雞群體重超過或接近本品種標準體重上限時,下周飼料量可繼續采用本周料量,或少許增加,以降低雞的生長速度。當雞群體重低于標準體重時,應增加飼料量,加快雞的生長速度。
(5)如果雞群均勻度偏差較大,則應及時進行調群,首先應將群中較為明顯的過大或過小的雞另行飼養,調整其管理及營養以抑制或增加其生長速度,從而確保雞群的整齊度和育成率。
(6)限制飼喂期間必須保證每羽雞有足夠的料位和水位,并且料槽和飲水器距離在3米以內,否則將影響到育成整齊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