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、積極開展技術指導:合作社在運行過程中,要針對本社生產經營的專業化程度和產業特色,廣泛與相關科技部門對接,加強橫向聯系,利用科技部門的技術優勢,解決廣大成員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疑難問題。有條件的合作社可結合自身實際,向有關部門聘請技術顧問、理財顧問、法律顧問和政策顧問。
4、統一供應農業生產資料:合作社成員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各種服務,統一為本社成員代購配送農藥、農膜、化肥以及優良品種,是合作社開展產前、產中、產后系列化服務的一種真正體現。通過統一代購配送農資,不僅可以減少成員生產成本,讓成員一心一意搞生產,而且也可以避免假冒偽劣農資給成員造成經濟損失。
5、制定統一的農產品質量標準:農業生產的技術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,直接關系到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品質優劣,它不僅涉及到產品的使用效能和市場價格,而且直接牽連著商品的銷路和產品的聲譽。各合作社在制定生產技術標準、產品質量標準和具體操作規程時,應主動征求政府相關部門的意見,使標準和規程更具有實用性和權威性。
6、做好合作社農產品特色包裝的設計:產品包裝是產品生產的延深,利用產品的特色包裝不僅可以保證質量,也可以擴大銷路提高價格。在當前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條件下,生產者若不改變傳統的經營模式,是很難提高市場占有率,只有在確保產品質量的同時,不斷更換包裝花樣,適應廣大消費者的心理需求和消費需求,才能爭取更多的市場份額,才能戰勝對手立于長盛不衰之地。
7、成員農產品要實行統一銷售:要實現合作社盈利二次返還,最大化地提高產品價值,達到農民增收的目的,合作社成員生產的產品,應在章程約定內由合作社組織收集,并對初級產品進行分級、篩選、包裝后統一推向市場,有些產品還可以通過精深加工后投放市場,這樣有利于提高農副產品的附加值,也可以解決一家一戶產品賣難問題,更能體現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真正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