養豬合作社對養殖戶實行統一品種、統一飼料、統一防疫、統一銷售、統一管理,在降低養殖成本、減少風險的同時增加了入社養殖戶的效益,改變了養殖戶以往信息不暢、單打獨斗的局面,提高了養殖戶對市場風險的抵御能力,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看農村如何組建養豬合作社吧!
農村養豬合作社設立階段
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一個獨立的、互助性的經濟組織,是一個具有法人資格的新類型市場經濟主體,是發展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在合作社創辦設立的初始階段,依據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》和相關政策規定,充分尊重民意,由農民自發聯合,自主管理,才能真正體現“民辦、民管、民受益”的辦社方針。
1、組織機構建設: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》第四章,對合作社組織機構的成立、職權、職責以及成員大會等均作了明確的界定,成員(代表)大會是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構,理事會是執行機構,監事會是監督機構。
①組建一個過得硬的理事會:在合作社成立后,除了涉及合作社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決策,由成員(代表)大會討論通過外,一般性的日常工作主要靠理事會決議并實施,所以,理事會班子在合作社運行過程中的作用是非常關鍵的。合作社設立大會一般都要選舉產生理事會和監事會,所以在民主選舉理事會組成人員時要兼顧多方面人才加盟,要把成員中的“能人”選進理事會,特別是生產技術人才、經紀營銷人才、經營策劃人才,等等。
②選配一名高素質的理事長:理事長是合作社的領軍人物,也是核心人物,擔任理事長不僅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無私的奉獻精神,還要在合作社中具有較強的凝聚力和號召力,更要有出色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。所以在選舉理事長時成員要充分了解理事長人選的能力和水平,只有當家人選好了,才會使合作社健康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