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化肥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進行混合使用,以提高效率、節約成本、增加收益,勢在必行。但在混用時要搞清楚混用的藥劑之間能否增效,不可盲目混用,否則會失效甚至造成危害。
一、不同肥料混合使用的注意事項
1.農家肥不能與草木灰、石灰氮、石灰等堿性肥料混用,否則由于土壤中的有機酸被中和,會使難溶性磷肥更加難以溶解,降低磷的有效性,果樹無法吸收利用。
2.鈣鎂磷肥等堿性肥料不能與銨態氮肥混施,因為堿性肥料若與銨態氮肥如碳酸氫銨、硝酸銨等混施,會增加氨的揮發,降低肥效。
3.化學肥料不能與細菌性肥料混用,因為化肥吸水性、腐蝕性、揮發性較強,若與根瘤菌等細菌性微生物肥料混合施用,會殺傷或抑制活菌體。
4.未腐熟的農家肥不能與硝酸銨混施,若與硝酸銨混施,未腐熟的農家肥在分解腐爛過程中氮素會喪失,降低肥效。
二、肥料與農藥混用的注意事項
1.堿性農藥如波爾多液、石硫合劑、松脂合劑等不能與碳酸銨、硫酸銨、硝酸銨、氯化銨等銨態氮肥或過磷酸鈣混用,以免產生氨揮發或產生沉淀,從而降低肥效。
2.堿性肥料如氨水、石灰、草木灰等不能與敵百蟲、樂果、甲基托布津、多菌靈、殺蟲菊酯類殺蟲劑等農藥混合使用,否則會降低藥效。因為,多數有機磷農藥在堿性條件下容易發生分解失效。
3.化肥不能與微生物農藥混用,因為化學肥料揮發性、腐蝕性強,若與微生物農藥如殺螟桿菌、青蟲菌等混用,易殺死微生物,降低防治效果。
4.含砷的農藥不能與鉀鹽、鈉鹽等混合使用。例如,砷酸鈣、砷酸鋁等若與鉀鹽、鈉鹽類化肥混用,會產生可溶性砷,從而發生藥害。在所有的肥藥混合使用中,以化肥與除草劑混合最多,殺蟲劑次之,殺菌劑則較少。
5.植物生長調節劑與化肥特別是豐產素、噴施寶、葉面寶、微肥素混配,效果顯著。例如,三十烷醇與尿素、磷酸二氫鉀、鉬酸銨、硼砂混施等。
6.激素與農藥化肥混用時應注意:在混用前,將農用激素與農藥或化肥放到同一個容器內制成混合溶液,如果沒有浮油、絮結、沉淀或變色、發熱、產生氣泡等現象發生,就說明可以混合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