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的土壤污染防治主要以預防為主,同時要建立科學、完善的監測評價系統,采取安全清潔的生產方式。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:
1、控制“三廢”的排放
嚴格執行《工業“三廢”排放試行標準》,控制“三廢”的排放。在工業方面,應認真研究和大力推廣閉路循環,無毒工藝。生產中必須排放的“三廢”應在工廠內進行回收處理,開展綜合利用,變廢為寶,化害為利。
對于目前還不能綜合利用的“三廢”,務必進行凈化處理,使之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。對于重金屬污染物,原則上不準排放。對于城市生活垃圾,一定要經過嚴格機械分選和高溫堆腐后方可施用。
2、加強污灌管理
建立污水處理設施,污水必須經過處理后才能進行灌溉,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《農田灌溉水質標準》執行,灌溉前加強監測,防止超標,以免污染土壤。
3、控制化肥農藥的使用
為防止化學氮肥和磷肥的污染,應推廣配方施肥,研究確定出適宜用量和最佳施用方法,以減少在土壤中的累積量,防止流入地下水體和江河、湖泊進一步污染環境。為防止化學農藥污染,應盡快研究篩選高效、低毒、安全、無公害的農藥,以取代劇毒有害化學農藥;積極推廣應用生物防治措施,大力發展生物高效農藥。
4、保護生態環境
土壤污染以大氣污染和水質污染為媒介的二次污染為主。森林是個天然的“吸塵器”,對于污染大氣的各種粉塵和飄塵都能被森林阻擋、過濾和吸附,從而凈化空氣,避免了由大氣污染而引起的土壤污染。
此外,森林在涵養水源,調節氣候,防止水土流失以及保護土壤自凈能力等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。
5、健全監測評價體系
定期采樣或定點安置自動監測儀器,進行土壤環境質量的測定,以觀察污染狀況的動態變化規律,掌握區域土壤污染狀況和污染程度,對土壤環境質量進行評價和分級,制定科學的防控措施。